47歲華裔女博士被9名美警「連開18槍.擊.斃」警察:她持刀.襲警拒繳管理費「審判結果」打臉全網
 
		
							而李燕,還是手中拿著尖刀,站在臥室門口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為首的警長手中拿槍,對著李燕大喊道:「把刀放下,把你的雙手舉過頭頂,退後,退後……」此時的李燕面對一眾白人警察,仍然霸氣十足,雙手持刀步步緊逼。
							
							
警察沒有辦法,只好向李燕發射了低致命的豆袋彈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可能是美國警察很少見到李燕這樣彪悍的亞洲女人,心中有點驚恐又有點忌憚,所以射出的4枚豆袋彈分別打在了天花板上、角落裡和沙發上,就是沒有一枚打中李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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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傷害性不大,但騷亂性極強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看到警察開槍發射豆袋彈,李燕本就高度緊繃的神經瞬間崩潰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她拿著刀瘋狂地沖向警察,警察們快速後退,李燕步步緊逼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一時間,狹小的公寓走廊人仰馬翻;人喊聲、狗叫聲……不斷後退的警察們摔成了一團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混亂之中,李燕的刀口擦傷了其中一位警察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於是,一聲槍響,李燕倒在了地上;而後,警察們連補17槍,李燕再無回天之力。
							
							 
							
							案發圖片死後的聲音李燕事件發生后,在華人圈中引發極大的轟動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眾人對警方的執法雖然也有質疑,但很快歸於平靜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美國警方認為,由於李燕攜帶致命武器,使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脅,所以警方的開槍是完全合法的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然而,合法之下,又合乎情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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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李燕的鄰居告訴記者,李燕的神經狀況有些不正常,而自己也把這個事情告訴了警察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槍殺之前,鄰居曾經要求警方等待心理醫生來溝通,但警察拒絕了他的提議,直接沖進了李燕家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這個鄰居無比惋惜地對記者說道:「她本來可以不用死!我很難過,因為最終沒能救下她,在這個案子中,每個人都沒有盡其所能。」
							
							 
							
							一名美國律師也出言譴責了警方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律師認為,副警長邦奇遞交了驅逐通知后,就應該離開,因為他的工作已經完成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而9個警察對著一名女性連開18槍,很顯然是不必要的沖突升級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更何況這名女性,面臨的是即將失去自己房子的壓力與焦躁;如此重壓之下,卻是9名警察、18顆子彈的暴力執法,似乎李燕的「癲狂」也就情有可原了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李燕的兒子在2023年3月通過律師事務所提起民事訴訟,指控聖地亞哥市(縣)及相關警員非法搜查、不當訓練、過度使用武力、損害家庭關系等10多項投訴,以倖存者(兒子)和過失致死的角度提出索賠,最終獲得82.5萬美元和解。
							
							
明面上,是警察開槍奪命;然而,慘案背後,又是誰把李燕逼上了絕路呢?
			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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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李燕的亡命之路李燕的焦躁,來源於她的窮途末路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李燕拖欠物業費的地方叫做業主委員會,在美國也被稱為HOA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然而在美國,業主委員會的職權就大了很多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美國業主在買房時,必須加入業主委員會,並定期繳納龐大的會員費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如果有拖欠或是拒繳的情況,像李燕這樣,業主委員會便有權委託法院低價拍賣業主的房子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而業主,會在溝通無果之後,遭到驅逐。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李燕,就是在業主委員會多次討要物業費后,房子被轉給法院,以32000美金的價格拍賣。
							
							 
							
							而拿到驅逐令的李燕,此時想補繳物業費也是來不及的了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被驅逐的她,即使順從地搬離自己的公寓,也會在徵信上留下污點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如此一來,她不僅沒了自己的房子,還會丟了飯碗;徵信不好,在美國難以租房,在異國他鄉奮鬥了20年,最終竟要流落街頭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這樣的局面,李燕怎能不發狂?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							
於是,便有了情緒失控之下的反擊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							在加入美國國籍之時,李燕一定沒想到,自己奮斗數十年,花了50萬美金買的房子,會被法院以3.2萬美金的低價賣出。
							
							
 
							
更沒想到的是,自己會因為區區3萬美金物業費(約合9.2萬新台幣),在18顆子彈下結束人生。
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 
 
						