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十遍《達摩流浪者》才頓悟:人生的意義,到底是什麼?
有個熱門話題——
嘴上說著「擺爛」的年輕人,到底在想什麼?
五花八門的回答裡,有人抱怨時代,有人吐槽社會,但更多的人調侃自己。
「985廢棄物一枚」、「不起眼的邊角料」、「人間湊數的小透明」…
話題裡,大家聊著笑著,但話題外,卻不得不面對生活的粗糲。
「躺平哲學」流行的當下,大家想擺爛,卻又不敢徹底躺平。
於是,有人感慨:
我們這代人,怕是史上最倒楣的,被命運塞進「卷與躺」的夾縫中,進退兩難。
然而,你信嗎,就在上世紀五十年代,也有一群人自稱最倒楣的「垮掉的一代」。
在許多看似無解的難題面前,他們也是逃避、發瘋、追求自由、尋找曠野。
其中,最負盛名的,當屬「垮派作家」凱魯亞克。
在著作《達摩流浪者》中,他和一群「佛系」朋友,開啟了一場尋找自我的靈魂之旅。
他們走過寒冷的西海岸,攀登險峻的馬特洪峰,輾轉於一個又一個陌生的城市。
最終,在經歷過叛逆與對抗,體驗過虛無與麻木後,終於醒悟:
人生是一場浩瀚的修行,必須回到具體又真實的生活。
一直以來,面對不如意的生活,我們總喜歡拿順其自然來敷衍。
卻很少承認,真正的順其自然,是竭盡所能後的不強求,而非兩手一攤的不作為。
每個人,都是人生路上的達摩流浪者
在書裡,凱魯亞克化身為一個叫雷‧史密斯的佛教信徒。
而故事,就是從雷史密斯的一次流浪開始。
某個冬日的深夜,雷從洛杉磯啟程,搭火車前往聖塔芭芭拉。
在漫長而枯燥的旅途中,他所在的無蓋車廂冷如冰窖,幾乎要把人凍死。
灰心絕望之際,雷忽然瞥見角落裡,還蜷縮著一個和他同樣可憐的流浪漢。
這人目光呆滯,瑟瑟發抖,捧著一本德蕾莎修女的禱文,小聲誦讀。
中途停車的時候,雷下車買了麵包和酒,邀請流浪漢一起分享。
幾句交談下來,雷得知這名來自俄亥俄州,被生活所迫已流浪了多年。
相比之下,雷幸運多了。
他的流浪並非生計所迫,而是因為一個叫賈菲的落魄詩人。
他與賈菲相識於一場文學青年的詩會,那場瘋狂的聚會,徹底扭轉了雷的人生軌跡。
聚會上,來自不同地區,有著不同身分的年輕人,訴說著各自的痛苦與不幸。
有人因失業灰心喪氣,有人在貧窮中苦苦煎熬,也有人被愛情和友誼傷透了心。
他們抗爭過,可命運就是那麼偏心,總把人世間的風雨朝他們肆意傾瀉。
最終,一次又一次的失敗,磨光了所有人的銳氣,令他們日漸沉淪。
被擊垮的年輕人開始擺爛,他們不學習,不工作,無所事事,四處流浪。
以「垮掉」的頹廢姿態,追尋著虛無縹緲的自由,過著看似瀟灑的時日。
但雷是清醒的,他明白這不過是飲鴯止渴,解不了生活的愁苦。
如今,半個多世紀過去了,眼下的我們,似乎又墜入了相似的人生困境。
工作不好找,賺錢不好賺,夢想出人頭地,卻活成了最不起眼的那一個。
不知活著為了什麼,也不甘心就此擺爛,只能迷茫地一天天熬著。
曾經的熱情,被瑣碎的生活磨平;曾經的理想,也被打擊得支零破碎。
我們嘴上說著“乾脆擺爛算了”,可心裡還是那樣地不甘,那樣地徬徨。
這不是某個世代特有的困惑,是所有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關隘。
每個人,都是時代洪流裡的達摩流浪者。
所以,不必自責,也不必絕望。
朝聖的山就在那,它不過來,人就過去
雷和賈菲熟識後,兩人開啟了一場「說走就走的旅行」。
他們有著比苦行僧更堅定的信念──尋找心中的聖山,脫離人生的苦海。
他們迷戀宗教,尤其是東方的禪宗,成了那段時間救苦救難的寄託。
到廣闊的天地間修行,在苦寒的洞穴裡頓悟,無論如何,只要逃離生活就好。
雷的目標是馬特洪峰,一座險峻、奇雄,充滿挑戰與誘惑的聖山。
出發前,他們做了充足的準備。
從食物儲備,到路線規劃,再到心理建設,稱得上萬事俱備。
然而,向山中行進的第二天,他們遇到了罕見的暴風雪。
更倒楣的是,他們忘了在車子的曲軸箱裡放水,氣溫零下後,車子徹底報廢了。
接下來,大家只能徒步,跌跌撞撞地沿著山路行進,「一旦踏空,粉身碎骨」。
剛到山腳下的時候,還能偶遇當地的居民,看見盤旋的野鳥與稀疏的植被。
但隨著海拔的升高,風雪的肆虐,他們越走越荒涼,越走越沒信心。
在困境中,他們只能互相鼓勵,甚至警告對方說,誰放棄誰就是背叛了理想。
不知過了多久,也不知吃了多少苦頭,最後,他們終於登頂馬特洪峰。
朝聖的山,始終在那裡。它不過來,人就過去。